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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麓川思陆法

麓川,是我国古代西南地区傣族先民为主的地方政权,当地人称为“勐卯龙”,原意为“大卯国”,

因元朝曾在当地设置麓川路,故官方将“勐卯龙”称为“麓川”。

公元1294年,麓川路(瑞丽江河谷盆地及周边地区)总管芳罕去世,次女南玉罕良袭总管职。

公元1310年,南玉罕良去世,麓川路总管无人继承,

“波勐”商议,迎回被芳罕赶走的小妾召南宛母子三人,拥立其子混依翰罕,继承麓川路总管。

公元1312年,站稳脚跟的混依翰罕,脱离元朝建立“勐卯龙”(大卯国),以猛虎曾跃过头顶而自号“思汗法”(思可法),并召集民工修建新都城,将新都命名为“允姐兰”。

同年,思汗法与附近傣族诸王结盟,派人前往“允线遮”(原蓬国首都)、“勐英”等地,邀请其头人到“允姐兰”议事,

“诏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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