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一, 偶像没有买单的义务来源;第二, 要买的单实在太多、太不可预测了,偶像没有为粉丝买单的能力;第三,买单不仅会给偶像本身造成损失, 还会使黑粉肆无忌惮地继续网络暴力,给社会带来巨大弊害, 因此,我方认为粉丝行为偶像绝对不应该买单。”
随后是路佳的质询小结,她的脑子转得快,赛前又比较懒,向来都是临场发挥,仿照对方的句式来了一段:
“第一, 偶像有社会大众良知和自身良知所要求他承担责任的义务来源;
“第二, 呼吁粉丝理智追星停止网络暴力不是一件操作困难的事, 不需要偶像一个一个给粉丝打电话让他们停止网络暴力, 一则声明足矣。此外,当下的社会舆论发酵得很快, 要买的单既然是社会大众可见的, 拥有专业公关团队的偶像当然可以看到这些单, 不具有不可预见性。
“第三, 对方辩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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